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區議會架構
文化康樂及社會事務委員會
職權範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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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席: | |
陳捷貴議員, BBS, JP | |
副主席: | |
蕭嘉怡議員 | |
區議員: | |
陳財喜議員, MH | 陳浩濂議員 |
陳學鋒議員, MH | 鄭麗琼議員 |
張國鈞議員, JP | 張翼雄議員 |
許智峯議員 | 葉國謙議員, GBS, JP |
甘乃威議員, MH | 林懷榮議員 |
李志恒議員 | 盧懿杏議員 |
文志華議員, MH | 吳少強議員, MH, JP |
黃堅成議員 | 葉永成議員, BBS, MH, JP |
增選委員: | |
陳曉奮先生 | 張啟昕女士 |
梁淑儀女士 | 吳兆康先生 |
吳永恩先生, MH | 黃美卿女士 |
文化康樂及社會事務委員會
- 就公眾參與文化康樂*、社區建設及社會服務活動事務,向政府有關部門及中西區區議會提出意見;
- 提升、推動及協調區內的文化康樂*、社區建設及社會服務活動;
- 就推行區內文化康樂*、社區建設及社會服務活動的先後次序,提供意見;
- 鼓勵區內居民參與和支持政府舉辦各項活動,以及其他社區參與及社會服務活動;
- 監察區內的文化康樂*、社區建設工作的成效及社會服務的供求情況(包括教育、醫療衛生、社會福利、就業情況),並就這方面向政府有關部門及中西區區議會作出建議;
- 關心區內的志願團體、非政府機構舉辦的社區建設及社會服務活動,並就如何有效地協調此等活動,以配合政府社區建設及社會服務的總體目的,向政府有關部門及中西區區議會作出建議;
- 就如何運用撥給區內文化康樂*、社區建設及社會服務活動的經費,向政府有關部門及中西區區議會作出建議;
- 在有需要時,成立工作小組研究及推廣文化康樂*、社區建設及社會服務的有關問題;及
- 定期向中西區區議會報告,並在需要時作出建議。
- *「文化康樂」泛指由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及中西區民政事務處在非「地區設施」(即社區會堂、圖書館、休憩場地、體育場所和游泳池)上舉行的文化康樂及體育活動,以及所有由地區團體推行的文化康樂及體育活動。
主席:
副主席:
區議員:
增選委員:
陳曉奮先生
張啟昕女士
梁淑儀女士
吳兆康先生
吳永恩先生, MH
黃美卿女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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