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區議會架構
地區設施及工程委員會
職權範圍 為令區內地區設施#及工程^的建設和推展切合區內人士的需要和期望:
# 包括運動場、體育館、公園及遊樂場、休憩地方、泳池及泳灘、郊野公園、遠足徑、文娛設施、博物館、圖書館、公共空間、海濱長廊、社區會堂/中心等。 ^ 包括「地區小型工程」、工程或工務項目等。 |
主席: | |
莊元苳先生,MH | |
副主席: | |
陳繼偉先生 | |
區議員: | |
王文先生 | 王水生先生 |
方國珊女士 | 李天賜先生 |
李家良先生,MH | 李嘉欣女士 |
周家樂先生 | 林俊嘉先生 |
祁麗媚女士,MH | 邱少雄先生,MH |
邱浩麟先生 | 俞卓君女士 |
施彬彬女士 | 胡雪蓮女士 |
張美雄先生 | 張展鵬先生 |
張萬添先生 | 莊雅婷女士 |
陳志豪先生 | 陳健浚先生 |
陳廣輝先生 | 陳權軍先生,MH |
曾國家先生 | 温啟明先生 |
黃宏滔先生,MH | 黃遠康先生 |
劉啟康先生 | 鄭宇曦先生 |
譚竹君女士 |
地區設施及工程委員會
為令區內地區設施#及工程^的建設和推展切合區內人士的需要和期望:
# 包括運動場、體育館、公園及遊樂場、休憩地方、泳池及泳灘、郊野公園、遠足徑、文娛設施、博物館、圖書館、公共空間、海濱長廊、社區會堂/中心等。
^ 包括「地區小型工程」、工程或工務項目等。
- 接受政府就涉及區內地區設施的發展、規劃、供求、運作、使用、管理等事宜的諮詢;
- 接受政府就涉及區內工程或工務項目(包括規劃中及/或正興建)的規劃及實施的諮詢;
- 按區議會主席要求,收集區內人士就區內地區設施及工程事項的意見,並向政府提交意見摘要及建議應對方案;
- 指導轄下工作小組的工作,通過工作小組所作的結論;以及
- 定期向區議會報告委員會的工作,及承擔區議會主席委派的工作。
# 包括運動場、體育館、公園及遊樂場、休憩地方、泳池及泳灘、郊野公園、遠足徑、文娛設施、博物館、圖書館、公共空間、海濱長廊、社區會堂/中心等。
^ 包括「地區小型工程」、工程或工務項目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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