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服務、勞工及經濟事務委員會
職權範圍
(一) 就區內醫療、教育、房屋及社會福利事項提供恴見。
(二) 就有關勞工、工商發展及經濟事務提供意見。
(三) 就有關青少年發展、家庭需要及社區共融提供意見。
(四) 協助推廣各項社會服務及經濟事務相關的活動。
(五) 考慮及審核有關推行社會服務、勞工及經濟事務向區議會遞交的撥款申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