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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島區議會架構
地區設施管理委員會
職權範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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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席: | |
黃漢權先生 | |
副主席: | |
何進輝先生 | |
區議員: | |
周玉堂先生, SBS, MH | 方龍飛先生 |
何紹基先生 | 郭平先生 |
劉舜婷女士 | 吳文傑先生 |
温揚堅先生 | 黃秋萍女士 |
黃文漢先生, MH | 余漢坤先生, MH, JP |
地區設施管理委員會
- 就區內的文化、康樂、體育及社區設施的供求、管理和使用,提供意見及建議。
- 負責督導和監察部分地區設施 (即地區圖書館、休憩場地、體育場所、游泳池和社區會堂)的管理工作,包括考慮是否通過有關設施的運作、管理和維修的建議,以及改善和改良設施,使其更能切合區內人士的需求和期望。
- 就運用區議會的工程撥款,於區內進行地區設施 (即地區圖書館、休憩場地、體育場所、游泳池和社區會堂)的改善或建造工程,提供意見,訂定緩急次序,以及監察工程項目的進展;並按區議會授權的批款上限,審批有關的撥款申請。
- 定期向區議會提交工作報告,供議員審議及參考。
- 在有需要時成立工作小組策劃及推行委員會建議的計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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