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頁 > 區議會架構
荃灣區議會架構
地區規劃、發展及設施管理委員會
職權範圍
|
主席: | |
陸靈中先生 | |
區議員: | |
葛兆源先生,MH | 劉卓裕先生 |
文裕明先生,MH | 黃家華先生 |
地區規劃、發展及設施管理委員會
- 就區內規劃、土地用途、社區配套及房屋建設作出研究及提供意見;
- 就區內發展事宜(例如旅遊及工商業)向各部門提供意見;
- 按獲授予的撥款權限批准使用區議會撥款,在區內推廣及研究與地區規劃及建設有關的社區參與活動,並提供有關意見,以及向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批撥區議會撥款,以舉行文娛、康樂及體育活動計劃;
- 參與管理區內社區會堂、康樂、體育及文娛設施(例如室內運動場、運動場、公園、鄰舍休憩用地、泳池、泳灘、地區圖書館等),就上述設施的供求、使用及管理提供意見;
- 就區議會參與管理的地區設施,提出及通過有關運作、管理、維修和推行計劃和活動的建議;
- 就運用地區小型工程專用的整體撥款於區內進行的地區小型工程(小型環境改善工程除外),提供意見。委員會因應撥款額,並在荃灣民政事務處和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的協助下,提出工程計劃和蒐集地區人士的意見及要求、審議及通過由政府部門建議的工程計劃、決定工程計劃的範圍及規模、訂定各項工程計劃的先後次序和推行時間表,以及透過工程代理人/政府定期提交進度報告和監察工程的進度;以及
- 定期向區議會報告委員會的工作。
請按此處瀏覽會議資料。